张浩婷,女,学号322******005,外国语学院2023级英语专升本学生。根据《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2017〕44号)第十章第四十五条第十一款之规定,学校已对其作退学处理,并要求外国语学院将《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送达其本人。外国语学院于2024年12月27日已通过中国邮政采取快递方式将《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寄送其本人,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张浩婷同学若对此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超过期限未提出书面申诉,视作《黄山学院学生退学决定送达书》已送达其本人。
特此公告
外国语学院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