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党委关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温馨提示

时间:2020-07-06浏览:297设置

毕业生党员:

党员档案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为确保你的组织关系顺利转接,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1.组织关系接转办理流程

了解清楚自己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的准确称呼→到学院党委登记党员组织关系去向→学院党委开具介绍信及党员信息表(省内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无介绍信和信息表)→介绍信及党员信息表发放给个人携带→个人仔细核对→个人前往人事档案地提取党员档案个人携带介绍信及党员档案组织关系接受地办理转入→个人寄回回执。

2.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党员认真核对身份证、入党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3.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须向学院党委和组织部报告,做出书面说明,学院党委根据调查情况给予处理。

4.在有效时限内及时“落户”,逾期自动失效。要注意,在省外工作、学习或托管的毕业生党员,在报到时必须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于工作、学习或托管单位立即落户。工作单位暂未确定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托管或转到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个人居住地党组织等。

5.组织关系“落户”后,及时寄回“回执联”。毕业生党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组织履行义务的原则在组织关系落户后及时将回执联寄回所在学院党委(省内要求一个月以内寄回,省外要求三个月以内),表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已顺利接转。

6.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一般不挂靠在学院,若按要求符合挂靠条件,选择将组织关系暂时挂靠在学院的,需提出申请说明,由学院将其编入相应党支部,挂靠期间,毕业生党员要定期缴纳党费,每半年向所在党委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连续六个月未与组织取得任何联系的作自动脱党处理。是预备党员的,由挂靠支部负责转正工作。超过两年仍未将组织关系转出的,学院将不再保留其党员组织关系。

7.毕业生党员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造成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是组织观念淡漠、违反党纪的表现,造成自行脱党的,学院将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8.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入党材料的区别: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作为学生档案的一部分,在学生离校前已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转移(例:人事档案转往黄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则入党材料也一并转往黄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入党材料是党员按规定程序被发展为党员的凭证,只有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才可作为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依据,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与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可以不是同一单位(例:某毕业生党员毕业后,如符合相关政策可将人事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但按有关规定该生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本人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不可因档案未转出而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毕业时仍为预备党员,为了便于毕业后办理党员转正手续,应将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往同一单位(例:某生毕业时将组织关系转往家庭所在地居委会党组织,将人事档案托管于人才中心,这样不利于毕业后办理转正手续,可将组织关系一同转往人才中心)。

预祝全体毕业生党员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中共黄山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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